《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(2021—2025年)》是“十四五”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专项规划,与《会计改革与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》共同构成理解这一时期会计数字化发展的政策背景。
关于印发《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(2021-2025年)》的通知
财会〔2021〕36号
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财政部各地监管局,有关单位:
为科学规划、全面指导“十四五”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,根据《会计改革与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》(财会〔2021〕27号)的总体部署,我部制定了《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(2021-2025年)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各地区、各部门制定的本地区(部门)的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及进展情况,请及时报我部(会计司)。
附件: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(2021-2025年)
财 政 部
2021年12月30日
怎样阅读这份规划
- 结合总体纲要理解定位: 先明确“十四五”时期会计改革的总体部署,再阅读会计信息化专项工作。
- 区分规划与实施方案: 通知要求各地区、各部门制定相应规划或实施方案,并报告进展情况;地方、部门的具体安排需要结合各自文件阅读。
- 结合相关解读展开: 可继续阅读管理会计应用与会计职能拓展,了解该时期会计改革中与企业管理相关的议题。
从征求意见到正式规划
2021年11月8日,财政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征求〈会计信息化“十四五”规划(征求意见稿)〉意见的函》(财办会〔2021〕39号),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当年11月30日。该函说明,草案以总结“十三五”时期的成绩与不足、分析下一时期的形势与挑战为基础。
2021年12月30日,财政部以财会〔2021〕36号印发正式《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(2021—2025年)》。草案和起草说明可用于了解形成过程;阅读规划要求应使用正式文本,并保留2021—2025年的实施周期。
